| 有关支持老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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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广东属于一类老区的有:汕尾市城区、海丰、陆河、陆丰(市)、化州(市)、揭西、普宁(市);属于中央苏区县的有:大埔县、南雄市、饶平县、龙川县;属于老区村庄的有50800个自然村,分布于全省121个市、县、区;属于民族自治县的有:乳源、连山、连南。其中,韶关市的乳源县和清远市的连山、连南县都设有老促会,这些县中有部分村镇为老区。 | | 【详细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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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老区纳税人如符合规定,可适用以下营业税优惠政策 : (一)有关营业税起征点的规定 对个人纳税人营业额未达到规定的起征点的,免征营业税。目前我省规定,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:“服务业—租赁业”税目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1000元,其他税目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5000元;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(日)营业额100元。 ——(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》,粤地税发【2007】222号) (二)有关农业的优惠政策 1 、农业机耕、排灌、病虫害防治、植物保护、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,家禽、牲畜、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; 农业机耕,是指在农业、林业、牧业中使用农业机械进行耕... | | 【详细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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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老区纳税人如符合规定,可适用以下房产税优惠政策 : 对社会举办的学校、医院等公益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. | | 【详细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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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老区纳税人如符合规定,可适用以下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: 对学校、医院等公共、公益事业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。 | | 【详细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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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老区纳税人如符合规定,可适用以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: (一)从事农、林、牧、渔项目的所得,可以免征、减征企业所得税 1 、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,免征企业所得税: (1 )蔬菜、谷物、薯类、油料、豆类、棉花、麻类、糖料、水果、坚果的种植; (2 )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; (3 )中药材的种植; (4 )林木的培育和种植; (5 )牲畜、家禽的饲养; (6 )林产品的采集; (7 )灌溉、农产品初加工、兽医、农技推广、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、林、牧、渔服务业项目; (8 )远洋捕捞。 2 、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,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: (1 )花卉、茶以及其他饮料... | | 【详细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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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老区纳税人如符合规定,可适用以下资源税优惠政策 :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,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。 | | 【详细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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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老区纳税人如符合规定,可适用以下契税优惠政策: 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,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。 所称不可抗力,是指自然灾害、战争等不能预见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。 ——(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》,《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》(粤府〔1998 〕41 号) | | 【详细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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